各学科(科室):
为表彰在教书育人、科学研究、社会工作、公益工作、管理服务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与集体,开展本年度的各类先进评选活动,通知如下:
一、育人先进个人
(一)范围:全体教职工(不含学院领导班子成员)。
(二)名额:共3名。
(三)条件与程序: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为人师表,爱生如子,责任心强,乐于奉献,育人工作受到学生的充分认可。 由个人提出申请,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讨论确定人选。
(四)材料及时间要求
填写《育人先进个人申请表》,见附件,申请表请于1月4日前交学院综合办公室(毛黎兰),电子版发邮箱57067021@qq.com。
二、教学工作先进个人
(一)范围与名额
1、范围:本年度本科教学业绩考核A的学院在编专任教师。
2、名额:10名。
(二)条件与程序
1、条件:符合以下条件中的2项以上(含)
(1)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省级(及以上)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;
(2)指导学生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为通讯作者,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;
(3)教师参加教学大赛获校级及以上三等奖及以上;
(4)作为主持人有省级及以上教学建设项目结题;
(5)获校级以上(含)教学成果奖(校级前2位,省级前5);
(6)作为第一主编教材1部及以上;
(7)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(含)创新项目立项;
(8)作为课程负责人获校级以上(含)在线开放课程等课程结题或获得认定(省级前3位,国家级主要成员);
(9)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、教坛新秀、优质教学教师等教学荣誉。
2、评选程序:个人申报——学科推荐——学院评定(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)。
(三)材料及时间要求
填写《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》,见附件,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请于1月4日前交学院教学办公室(李玲霞),电子版发邮箱43847432@qq.com。
三、科研工作先进个人
(一)范围与人数
1、范围:各学科专任教师(不含挂靠人员、学院领导班子成员)。
2、名额:10名,高级职称、中级职称及以下各评选5名。
(二)条件与程序
根据职称设置不同的评选条件:
1、中级及以下职称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项
(1)以学校为第一单位、第一作者(或通讯作者)在A类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,或论文被SCI\SSCI二区以上(中科院预警期刊、Frontiers,Hindawi 和 MDPI 所有期刊除外)收录1篇以上,或在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。
(2)以我校为依托单位,成功申请立项省部级(含)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。
(3)年度实际到位科研经费5万元(含)以上(不含学校提供经费)。
(4)作为前二完成人,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,或成果报告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。
2、高级职称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项
(1)以学校为第一单位、第一作者(或通讯作者)在A类期刊发表或被SCI\SSCI二区以上(中科院预警期刊、Frontiers,Hindawi 和 MDPI 所有期刊除外)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;或在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,完成以上论文1篇。
(2)以我校为依托单位,成功申请立项省部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1项(含)以上。
(3)年度实际累计到位科研经费10万元以上(不含学校提供经费)。
(4)作为第一完成人,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,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。
评选程序:个人申报——学科推荐——学院评定(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)。
成果计算期: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以出版物显示的日期为准。成果类别等级认定参照学校科技处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。
(三)材料及时间要求
填写《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》,见附件,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请于1月4日前交学院科研办公室(王小玲),电子版发邮箱1332700743@qq.com。
四、管理服务工作先进个人
(一)范围:管理人员、辅导员、实验室人员(不含学院领导班子成员)。
(二)名额:4名。
(三)条件与程序:热爱管理工作,责任心强,乐于奉献,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,受到学生、教师与领导的的认可。 由个人提出申请,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讨论确定人选。
(四)材料及时间要求
填写《管理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》,见附件,申请表请于1月4日前交学院综合办公室(毛黎兰),电子版发邮箱57067021@qq.com。
五、社会工作先进个人
(一)范围:全体教职工(不含学院领导班子成员)。
(二)名额:共3名。
(三)条件与程序:热爱社会工作,责任心强,乐于奉献,积极投身社会服务、校友工作等社会工作,业绩突出,受到各方的认可与好评。 由个人提出申请,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讨论确定人选。
(四)材料及时间要求
填写《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》,见附件,申请表请于1月4日前交学院综合办公室(毛黎兰),电子版发邮箱57067021@qq.com。
六、工会与宣传工作先进个人
(一)范围与人数
1、工会活动先进个人:工会会员(不含学院领导班子成员),评选2名。
2、宣传工作先进个人:全院教职工(不含学院领导班子成员),评选1名。
(二)评选条件与程序
1、热心公益事业,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活动,自觉为教职工提供各类服务,在工会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。
2、重视宣传报道,努力撰写宣传稿件,并在各类媒体刊载发表,为学院对外宣传做出积极贡献。如已评为学校宣传先进,则不评选。
3、由个人提出申请,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讨论确定人选。
(四)材料及时间要求
填写《工会与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》,见附件,申请表请于1月4日前交学院综合办公室(毛黎兰),电子版发邮箱57067021@qq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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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2月28日